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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刊:波澜壮阔的中国法治40年

时 间:2018-12-17 08:15:33 来 源:本站整理

  波澜壮阔的中国法治40年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刊·依法治国】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副主任)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走过了波澜壮阔的40年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是中国法治不断变革、日趋完善和持续发展的光辉历史,是党领导人民走上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光辉历史。

  1.摒弃人治、厉行法治

  40年来,中国法治与改革开放进程始终紧密结合、相辅相成。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教训,将民主法治建设提到崭新的高度,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2.全面依法治国迈进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2012年,党的十八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确认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确提出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确提出到2020年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

  2017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等重大战略判断,不仅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而且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践发展方略,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征程。

  3.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4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中国法治40年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离开了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前提,就无法保证法治建设保持正确方向,离开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流于空谈。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保障人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使立法切实体现人民意志;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执法司法为民;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宪法法律实施。宪法法律强,则法治强、国家强;宪法法律弱,则法治弱、国家弱。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法治与德治就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结合,不仅丰富了依法治国的内涵,而且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实践和新经验。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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